内建院财字〔2018〕4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的通知》(内财预[2018]977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对账、决算、新制度对接等工作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账截止时间
报账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
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1、部门运行经费和年初部门专项经费,确需支付的必须于11月15日前支付完毕,严禁不必要的突击花钱。
2、水、电、暖、物业、日常维修等运行经费及学生国助国奖请加快支付进度,及时报账。
3、财政追加的专项经费,如教务处实习实训专项、产教融合专项资金、基建办的国债资金等,部门领导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年内支付完毕。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