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院财字〔2018〕5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19-2021年财政规划和2019年预算建议计划的通知》(内财预[2018]787号),现就我校2019年部门经费预算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按照学校发展规划,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编制原则
(一)依法依规编制预算。严格执行以预算法为核心的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本着节约够用的原则,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据实编制部门预算,确保预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二)保障重点支出。在保障学校人员经费、基本运行经费、教科研经费的前提下,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优先保障学校重大项目和三期工程建设项目支出。
(三)严控一般性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会议、培训、差旅等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支出事项的管理。
(四)项目管理库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围绕项目库进行编制,按照“资金随项目走”、“先有项目,后有预算”的要求,实行项目库管理。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树立当年立项次年实施思想。
三、编制内容
(一)行政、教辅部门
行政、教辅部门预算包括部门基本运行经费预算和专项经费预算,基本运行经费按在编在岗人均1000元编制(上限30,000元,下限5,000元);专项经费预算根据部门工作需求,按项目编制,列出具体支出内容,提供相关依据和标准,预算总额原则不得超过去年。行政、教辅部门填报附件1表(注:国资处须填报附件1、3表)。
(二)二级学院经费
二级学院预算仍然执行生均定额预算,按学生缴费人数170元/人/年下拨预算,其中实习实训经费25%;教学业务费40%;学生工作经费35%。二级学院填报附件2表 。
四、要求
(一)项目预算
取消 “小、散、乱”以及效用不明显的项目,对继续保留的项目要在充分考虑支出特点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强调 “落实”、“实效”。
(二)归口预算
1、涉及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购置设备(含基建设备)、图书、软件等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报送。
2、所有人员支出由人事处统一汇总报送。
包括:(1)工资、津贴、社会保障费由人事处编报;
(2)教师课时费、超额超核课时费由教务处报人事处;
(3)班主任津贴由学工处报人事处;
(4)继续教育学院成人课时费由继续教育学院报人事处。
3、水、暖、电、物业、绿化、维修等由后勤管理处报送。
4、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助学金由学工处统一报送。
5、科研经费由科技处统一报送。
(二)归口预算
二级学院办公经费不得超过总预算经费的15%,广告宣传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不得超过总预算经费的10%。
五、报送时间
预算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二级学院预算须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各部门、各单位于2018年10月20日前通过OA发送计划财务处霍蓉,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批后交财务处211室备案。联系电话:6604042。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行政、教辅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2.2019年二级学院预算报表
附件3.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统计表-设备(国资处报送)
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