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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税务系统人员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8   点击数:
 

内建院财字〔20185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20191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要求,税务系统需重新录入个人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以部门为单位,将所有在职人员(包括临聘人员)的信息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到邮箱627107228@qq.com(咨询电话:19997675181姚老师)。

二、要求:

1、报送截止时间:20181231日。逾期不报,影响2019年个人所得税缴纳,责任自负。

2、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该系统内的所有信息要与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对接,手机号码必须为个人常用号码)。

3、新个人所得税法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因填写信息有误导致的所有问题,都由个人承担。

三、附表: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员信息统计表

 

计划财务处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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