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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教育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5   点击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教育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典型案例的通知》,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认真开展排查,结合排查结果撰写典型案例。请于115日下午下班前在群里回复排查结果,纸质材料经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学校财务处结算中心,联系人:赵海玲。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9115


版权所有: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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