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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1年度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0   点击数:

内建院财字〔20205

关于编制2021年度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财政厅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1年部门经费预算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学校发展规划,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编制原则

    (一)依法依规编制预算。严格执行以预算法为核心的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本着节约够用的原则,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据实编制部门预算,确保预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二)保障重点支出。在保障学校人员经费、基本运行经费、教科研经费的前提下,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谋划和年度工作重点,优先保障学校重大项目和三期工程建设项目支出。

    (三)严控一般性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会议、培训、差旅等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支出事项的管理。

    (四)项目管理库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围绕项目库进行编制,按照“资金随项目走”、“先有项目,后有预算”的要求,实行项目库管理。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树立当年立项次年实施思想。

    三、编制内容

    (一)行政、教辅部门

    行政、教辅部门预算包括部门基本运行经费预算和专项经费预算,基本运行经费按在编在岗人均1000元编制(上限30,000元,下限5,000元);专项经费预算根据部门工作需求,按项目编制,列出具体支出内容,提供相关依据和标准,预算总额原则不得超过去年。

    (二)二级学院经费

二级学院预算仍然执行生均定额预算,按学生缴费人数170//年下拨预算(艺术类乘以1.4系数),其中实习实训经费25%;教学业务费40%;学生工作经费35%

四、编制要求

(一)项目预算

取消 “小、散、乱”以及效用不明显的项目,对继续保留的项目要在充分考虑支出特点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强调 “落实”、“实效”。

(二)归口管理

1、涉及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购置设备(含基建设备)、图书、软件等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报送。

2、所有人员支出由人事处统一汇总报送。

包括:(1)工资、津贴、社会保障费由人事处编报;

2)教师课时费、超额超核课时费由教务处报人事处;

3)班主任津贴由党委学工部报人事处;

4继续教育学院成人课时费由继续教育学院报人事处;

3、水、暖、电、物业、绿化、维修等由后勤管理处报送;

4、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助学金由学工处统一报送;

5、科研经费由科技处统一报送;

(三)要求

二级学院办公经费不得超过总预算经费的15%,广告宣传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不得超过总预算经费的10%

五、报送时间

预算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二级学院预算须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各部门、各单位于2020年10月20日前通过预算管理系统进行上报,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批后交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联系电话:6604067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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